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对外大肆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四年半二审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仍审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难见天日。
热门帖子
-
“6.24” 纪委大楼爆炸、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重审二审 辩 护 词 ( 2011 )闽法炜辩 003 号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谈敏华的家属委托,指派我作为其重审二审的辩护人。本律师接受任务后,依法阅卷和会见了上诉人谈敏华。今天开庭审理...
-
作者:张赞宁 刘晓原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图:刘晓原、林洪楠、张赞宁) 张赞宁律师和刘晓原律师分别受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原告人林洪楠的委托,担任其诉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诉讼案的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 一、福清市政法委的...
-
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为掩盖爆炸黑幕,吴昌龙成了替罪羊,代理律师林洪楠被勒令闭口,鉴定专家被刑拘,主审法官被恐吓,冤属被构陷。图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和母亲2012年2月9日在福州街头呼吁:牛纪刚厅长,你啥时会被休假式疗养?! ...
-
致新上任的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第一封信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冤属呼吁司法公正 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历经三任福建省纪委书记,从梁绮萍、陈文清、再到如今新上任的您――张昌平书记。 现在来回顾历经十年...
-
树欲静,风不止。 今天是7.4推友节,早上,到邮局给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省政法委徐谦书记寄出控告件,顺便也给十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寄出一张明信片,安慰一下满腹冤屈的弟弟。 刚到家,就接到福清市公安局镜洋镇派出所干警的恐吓电话,...
-
2000-10-05 关注团-北京 - [关注团-北京 ] 【北京】(278) ------------------------------------------------- (发起人) 老虎庙(张世和)(北京)人 张辉(北京)宪政学者 杨立才(...
-
自由昌龙:1252名网友签名喷绘图/福清纪委爆炸案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7月16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7/20120...
-
领导访美 民众喊冤——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也是习近平访美之日,据说,今天福州市委领导到福清接访。吴昌龙的母亲到案发所在地福清市找不到领导,在福清街心公园向民众展示官造假,民遭殃的儿子吴昌龙当了十一年替罪羊仍不见天日。呼吁:释...
-
142 、拦轿呈送省委书记第 26 封信 卢展工书记: 2001 年福清“ 6 · 24 纪委爆炸案”由于侦查机关通过媒体向国内外宣称告破,使此案之负面影响更加利害。您对此案早已知悉,因据称 《福建日报》 就不只一次发过 《内参》 。近四年来,我们...
星期三, 五月 16, 2012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收到省人大、省政府回执单(图)
2012年4月15日、16日,“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向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人大、福建省高院等相关信访部门呈状反映,吴昌龙、陈科云被关押在永泰县、罗源县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放人。
4月24日,冤属收到了闽人大(2012)转字第489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和闽信告知信字[2012]166号福建省政府《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十一年来,我们穷尽一切法律途径,收到却是一大摞这样的回执单和告知单,在这一张张回执的告知单中,它告诉访民的命运是怎样被当作足球踢的!
~~~~~~~~~~~~~~~~~~~~~~~~~~~~~~~~~~~~~~~~~~~~~~~~~~~~~~~~~~~~~~~~~~~~~~~~~~~~
“福清爆炸案”无休止拖压
司法为虎作伥 十一年沉冤莫雪
马新岚院长并审委会:
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审理案件,敢于排除各种不当干扰,确保法律不折不扣地得到正确实施。
“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十一年,福建省高院几经审理,明知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大造假案件,不是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而是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此拖下去,至今仍不给一个说法。这是什么法院?你们心目中还有“法”这个字吗?
十一年来为讨说法,我们在洗冤的艰途上煎熬、奔波。可是,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一趟趟申诉告状无功而返。就如卡夫卡小说《诉讼》里的故事:乡下人在法的门前徘徊,想进去,却遭到守门人的阻拦,那似乎是一个徒有其名的门户,守门人的责任是阻拦,同时又让乡下人心存希望,仿佛总有一天他可以进入,于是,乡下人费尽口舌,经年累月,一直到死神降临之时,终究也无法进入法之门。数不清多少次到福建省高院奔走的我们所遭遇的,不正是这种诡异荒诞的“卡夫卡门”么?
这起被谎称“成功告破”案件的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与正义的追寻。“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早在2002年4月我们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向公安部门及司法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和“没有侦查权”为由推诿。2011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被谎言蒙骗了近十年后终于醒悟过来,向福建省高院揭发真相,控告真凶。福建省高院明知真凶另有其人,却装聋作哑,保持沉默。让无辜者背负莫须有罪名身陷冤狱,真凶因此被庇护,长期逍遥法外。
毋庸置疑,假案制造者个个还在,而且身居高位,此案一旦纠正,他们必将为当初泯灭法律良知承担罪责,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公权力给案件的纠错设置重重障碍和阻力。让我们想不到的是,被称为社会良心,主持社会公道,维护社会正义的机构,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居然无视事实和法律,对蒙冤者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置之不理,对媒体的声嘶力竭充耳不闻,听从于法外势力的操控,任由造假者在那里翻云覆雨。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这起“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致无辜百姓在司法不公的黑洞里挣扎、沉沦至今长达十一年。马院长及审委会委员们:倘若你们的亲人遭此大冤,你们还会这样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吗?相信是不会愿意。“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冤深似海,按孟子的说法,没有恻隐之心者便与禽兽不远了,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你们,以你们的法律良知和天理良心、为民洗冤。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总是要报的!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3月22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爆炸案”十一年仍不终审结案
法 律 监 督 岂 能 形 同 虚 设
福建省检察院信访室转省检察长:
福清纪委爆炸冤案在年复一年的拖压中进入了第十一个年头。2006年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审理上诉的此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五年多,去年4月还开庭审理了此案,想不到庭审近一年了,案件依旧被搁置下来,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人民法院公然屡屡违反程序法律,原因何在?理应予以审查并要求作出解释。
这起刑讯逼供大造假案件,历经十一年,福建省高院几次审理,明知是无罪案件,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而是把案件长期压下来,无休止拖下去,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给一个说法。这是什么法院?究竟还有没有“法”这个字?
这起大造假案件被压十一年,真相却从未模糊过。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
早在2002年4月,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向法院反映,被“没有侦查权”推诿。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被谎言蒙骗醒悟之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告发案件的真相。想不到福建省高院居然装聋作哑,继续捂盖子,让无辜者当替罪羊身陷冤狱,庇护真凶逍遥法外。司法居然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构,负有对法院的监督权,“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仍不予终审结案,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省检察院应负起监督之责,督促福建省高院保持独立和理性,排除冤案制造者权力的干预,依照事实和法律对拖压了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作出正确判决,还此案虽迟到却必须要到来的正义。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的承诺。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3月22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爆炸案”十一年悬而不决
福 建 省 高 院 究 竟 还 欲 何 为?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转孙春兰主任:
福清纪委爆炸冤案在年复一年的拖压中进入了第十一个年头。2006年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审理上诉的此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五年多。去年4月还开庭审理了此案,想不到庭审近一年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下来,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人民法院公然屡屡违反程序法律,原因何在?理应予以审查并要求作出解释。
这起刑讯逼供大造假案件,历经十一年,福建省高院几次审理,明知是无罪案件,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而是把案件长期压下来,无休止拖下去,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给一个说法。这是什么法院?究竟还有没有“法”这个字?
这起大造假案件被压十一年,真相却从未模糊过。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
早在2002年4月,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我们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为由拒绝;向法院反映,被“没有侦查权”推诿。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被谎言蒙骗醒悟之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告发案件的真相。想不到福建省高院居然装聋作哑,继续捂盖子,让无辜者当替罪羊身陷冤狱,庇护真凶逍遥法外。司法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
该案20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办案原则和要求,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如此瞒上压下,是对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再呈此件,希望福建省人大切实担负起监督之责,督促福建省高院,对拖压了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终审结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清白。以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4月1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