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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七月 29, 2012

闽侨第23次向驻日使馆请愿并呈状(图)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冤案

        官谎遮掩 6年人大监督成枉然

         无罪不放 11年关看守所无人理

        旅日华侨再致中国驻日使馆的申诉状

            


尊敬的程永华大使暨请转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时值全国“严打”,案件很快被宣称“成功告破”。当年不明不白把我们的两个亲人陈科云、吴昌龙抓走,秘密拘禁在专案组私设的办案点长达56天和103天,取得了有罪口供后,被投入看守所,十一年时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的二审至今没有定论。

  可谓是破案容易,审案难!福州市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依法不能起诉,被强行起诉。推上法院后,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第三次被退回补充。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五名被告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八个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庭审后,福州中院拖了整整两年未作判决,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后,这时,曾经专办此案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再次指挥公、检、法三家联合重新侦办此案,请来专家坐镇,把五名被告由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分散转押至福州市下辖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历经两个月(2004年9月——11月)对证据进行一次大修补。

  2004年12月1日,爆炸案中最关键的电雷管来源于何人?何时?何处?都没有的情况下,在所有被告人喊冤叫屈的哭喊声中,一审强行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福州中院判决,退回重审”的裁定。退回后,福州中院明知案件疑团滚滚、破绽百出,提出9个问题要求“补侦”无果,再次枉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二年徒刑。荒诞的是,被侦、检机关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福州中院以“另案处理”,早在一年六多个月前,已判决无罪并释放。重审一审深知没有电雷管是爆炸不起来的,为了自圆其说,居然把已经无罪释放了的王小刚依然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

   2006年10月,五名被告再次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福建省高院拖了四年六个月后,于2011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众及媒体记者不能旁听),可是,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刑诉法规定上诉案件应在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了六年,福建省高院的二审(终审)至今渺无音讯。 2006年4月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国内亲属有幸把申诉状送呈率队的韩启德副委员长手上,该案被列为涉侨督办案件。可是,2007年4月检查组再次莅闽督查时,福建省高院没有如实汇报案件审理情况,以“疑难复杂”为托词,为拖延不决作粉饰。正是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六年前全国人大督办的案件,至今拖压依旧。

  古今中外所有冤假错案都是由刑讯逼供造成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堪称典型。福建省高院《裁定书》写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很显然,福建省高院以曲折的方式对刑讯逼供作了表述,这在措辞严谨的法律文书中,意义就更不平常了。
  几年来,五名被告反复要求进行伤情司法鉴定(其中陈科云11年来七百三十多次请求伤情鉴定)却至今无人理睬。为什么不敢进行司法鉴定?为什么虚假的情节,冤枉的事实会有被告人的有罪口供?为什么反复补侦无济于事,甚至法院开庭审理以后还在搞重新侦查••••••凡此种种,原因只有一个:刑讯逼供。根据规定,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不仅不被采纳,而且将对刑讯逼供者立案侦查和追究责任。由于此案的“告破”,那些刑讯逼供者得以提升,他们个个还在,而且有的还身居高位。在当局的所谓“顾全大局”和“地方形象” 形成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官官相护下,掩盖和包庇罪责的唯一办法,就是牺牲被告,不是把案件办成所谓的“铁案”,就是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

  11年来,为讨个说法,要回清白,国内亲属在洗冤的路上奔波、煎熬。依法申诉、上访,却屡遭当地警方的跟踪、截访、传唤、拘留甚至以莫须有罪名判刑关押……很难想象,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声称司法为民、保障人权的中国,伸冤告状何其悲惨!真是述之心酸。。 前不久,福建省高院审委会的领导在接待国内亲属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十一年是有点长,再忍一忍!”。

 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裁定书也明明写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纯粹的假案,何来的事实和证据?)。上诉后,国内亲属不断往省高院跑,他们就是不理。让我们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苦等中受着煎熬,已经是忍无可忍了!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主持社会公道,维护社会正义的机构。可是,明知冤案,却久拖不决,把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之久不给说法。这还是法院吗?还有“法”这个字吗?几年来,国内亲属已45次向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呈状诉冤,皆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古人犹视“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我们冤深似海,孙书记何以冷漠至此?亲人身陷冤狱,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在叫天不应,呼地不灵的艰难窘境中,身居海外,唯有向大使馆寻求帮助,维护华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使馆责无旁贷! 再呈此状,敬请垂怜!


                旅日华侨: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2年7月24日
通讯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星期六, 七月 28, 2012

“福清纪委爆炸案”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第46封控告件(图)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拖而不决


                                         45次呈状诉冤石沉大海 孙书记何以冷漠至此?


                                      蒙冤者之旅日亲属再向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讨说法


                              (图: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在中国驻日本使馆前请愿)
(图:陈科云在日本的妹妹陈美钦给孙春兰寄出第46封控告件)
(图: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这是我们及国内亲属第46次向您呈状诉冤。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时值全国“严打”,案件很快被宣称“成功告破”。当年不明不白把我们的两个亲人陈科云、吴昌龙抓走,秘密拘禁在专案组私设的办案点长达56天和103天,取得了有罪供述后被投入了看守所,整整十一年时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法。

        破案容易,审案难!该案经福州市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依法不能起诉,被强行起诉。推上法院后,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第三次被退回。2002年12月1日福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五名被告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八个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庭审之后福州中院拖了整整两年未作判决,造成了严重的超期羁押。

       此时,曾经专办此案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已官至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居然再次指挥公、检、法三家(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请来专家坐镇,把五名被告由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分散转押至福州市下辖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历经两个月(2004年9月——11月)联合重新侦办此案,对证据又进行一次大修补。2004年12月1日,爆炸案连最重要的电雷管来源都子虚乌有的情况下、在所有被告人喊冤叫屈的哭喊声中,一审强行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

(图:吴昌龙的妈妈在福州公安局门口呼吁)

        权力固然可以翻云覆雨,但无法让假案成真。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福州中院判决,退回重审”的裁定(附件)。退回后,对破绽百出、疑团滚滚的案件,福州中院再次提出9个问题“补侦”无果,一审再次枉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二年徒刑。

                              (图:(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06年10月,五名被告再次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福建省高院拖了四年六个月后,于2011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众及媒体记者不能旁听),可是,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刑诉法规定上诉案件应在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判决,延宕了六年,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法院,公然违反程序法律,原因何在?

         2006年4月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国内亲属有幸把申诉状送呈率队的韩启德副委员长手上,该案被列为涉侨督办案件。可是,2007年4月检查组再次莅闽督查时,福建省高院没有如实汇报案件审理情况,以“疑难复杂”为托词,为拖延不决作粉饰,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全国人大督办的案件,六年拖压依旧。

       古今中外所有冤假错案都是由刑讯逼供造成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堪称典型。福建省高院的《裁定书》写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很显然,裁定书对刑讯逼供还是以曲折的方式作了表述,这在措辞严谨的法律文书中,就更不平常了。可是几年来,五名被告反复要求进行伤情司法鉴定(其中陈科云11年来七百三十多次请求伤情鉴定)却至今无人理睬。为什么不敢进行司法鉴定?为什么虚假的情节,冤枉的事实会有被告人的有罪口供?为什么反复补侦无济于事,甚至法院开庭审理以后还在搞重新侦查••••••
       凡此种种,原因只有一个:刑讯逼供。根据规定,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不仅不被采纳,而且将对刑讯逼供者立案侦查和追究责任。因为此案的“告破”,那些刑讯逼供者而得以提升,他们个个还在,而且有的还身居高位。当局为了所谓“顾全大局”和“地方形象”,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链上形成的官官相护,掩盖和包庇罪责的唯一办法,就是牺牲被告:不是把案件办成所谓的“铁案”,就是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 几年来,为讨个说法,要回清白,国内亲属在洗冤的路上奔波、煎熬。依法申诉、上访,却屡遭当地警方的跟踪、截访、传唤、拘留甚至以莫须有罪名判刑关押……很难想象,这就是在您主政下、声称依法治省的福建,伸冤告状的悲惨遭遇。真是述之心酸!。
         前不久,福建省高院审委会的领导在接待国内亲属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十一年是有点长,再忍一忍!”。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裁定书也明明写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纯粹的假案,何来的事实和证据?)。

      上诉后,国内亲属不断往省高院跑,要求二审实事求是,纠正错误,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终结此案。没想到,福建省高院就是不理,上诉六年了,迄今二审(终审)仍杳无音讯,让我们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苦忍中受着煎熬。我们一忍再忍,我们忍无可忍了!把被告人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之久,不给说法。这是什么法院?这还叫法院吗?是法院不为我们主持公道,法律成了这起冤案的冷眼“旁观者”,我们及国内亲属才向您呈状诉大冤,可是,45次呈告,犹如泥牛入海,至今杳无音讯。

       古人尚能视“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我们冤深似海,您竟无动于衷,毫无怜悯之心。敢问孙书记,如果是您的亲人遭此大冤,您还会这样冷漠和无情?!

   尊敬的孙书记,您身在其位,在法律和法院没有了权威的当下,倘若不为我们主持公道、洗雪冤屈,不仅国家不容,人民不容,更是天理不容!


                                  旅日华侨: 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2年7月25日
通讯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星期五, 七月 27, 2012

吴昌龙被“失踪”十一周年日,吴妈妈呐喊和质问(多图)

今天(2012年7月27日),对仍被关押在看守所十一年的福建“死囚”吴昌龙及其家人而言,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就在十一年前的今天,改变了吴家人的命运。(2001年7月27日周末)的夜晚九点多,吴昌龙去女友家的路上被“失踪”后,其家人四出辩认死尸、到当地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到福清公安局报案,却称不知。一个多月后9月6日,发现吴昌龙开的轿车被换了牌号停在福清市戒毒所门口。

吴昌龙遭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刑警队绑架式“密捕”。一上来就手铐脚镣加身,对吴昌龙进行体罚,三班倒轮流值班,不让睡觉、让吴处在吃不饱、饿不死的边缘,侦办人员天天折磨吴昌龙。


经历了一百多天酷刑,在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下,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作案动机、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性格温和的吴昌龙成了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替罪羊!
十一年后的今天,无罪的吴昌龙仍被关在福建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放人!

吴昌龙被“失踪”后,即被非法拘禁在福清市戒毒所、福清市安全局怡静园、福清市公安局刑警队三楼办公室等三个地点,进行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

以下文字是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重游吴昌龙被非法拘禁、遭酷刑的三个关押点;吴昌龙妈妈的呼吁和质问。

十一年拖压不决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案情简介: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freewuchanglong/103_1.shtml


                                                              (图:新浪微博条)


                                                       (图:吴昌龙的照片)



                                 (图:位于偏僻的大山脚下的(红圈内)福清市戒毒所)


                                                    (图:2001年福清市戒毒所)


(图:福清市戒毒所里面红砖墙内,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建忠、严锦祥等被刑讯的地方)

                      (图:原来的福清市戒毒所,已被改为福清市涉案车辆停车场)



        (图:福清市戒毒所大门口,这是刑讯逼供重灾地,这里盛产许多冤假错案)


                                 (图:福清市安全局怡静园招待所也是藏污纳垢之处)


                                                      (图:怡静园里面的招待所)


                    (图:将吴昌龙“失踪”的新建的福清市公安局,旧址已拆除)


                                      (图:7月27日忧伤的日子,吴昌龙妈妈的呼吁)

                              (图:2012年7月27日,吴昌龙妈妈责问督办者牛纪刚)


                     (图:2012年7月27日,吴昌龙妈妈呼吁同为女性的福建孙春兰书记)

@吴华英2 :【7.27吴昌龙被“失踪”整整十一年】2001年7月27日夜,福建吴昌龙开车去女友家的路上,被“失踪”,家人四处辨认死尸、到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到福清公安报案却称不知。一个多月后9月6日,发现吴昌龙开的轿车被换了牌号停在福清市戒毒所门口……实情请看《一个“死囚”的泣控》

文字版: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3/freewuchanglong/2_1.shtml

扫描版: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3/freewuchanglong/93_1.shtml



新浪微博留言:

1、/@福州老游: 我觉得主管此案的人都应该没有父母,没有子女,你觉得呢? @福州市公安局

2、@彭老吉:十一年了,压制还真没使人淡忘,人在做天在看

3、@吴华英2: 今天是倪玉兰开庭之日,也是“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被“失踪”后身陷冤狱整整十一年的日子!//

4、@无锡华春辉三世:我也觉得。@卓友桂: //@福州老游: 我觉得主管此案的人都应该没有父母,没有子女,你觉得呢? @福州市公安局

5、/@喜山风://@吴华英2: 这是断子绝孙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吴昌龙蒙冤被关看守所十一年无人理;家人诉求,被拘留被判刑;关注此案的人也遭报复、被判刑!即福建三网民案!

6、@Little王111:被失踪,被失声,被精神病...好怕怕... (10分钟前)

7、枕流微勃:被失踪很可怕! (今天 10:10)

8、@吴思转播: 这类事情每个人随时都可能遇上,最有效的预防就是团结声讨,呐喊,谴责,抗议,让做恶者受到惩罚,这样才能避免灾难落在你的身上,各位朋友,帮忙转播吧,邦别人等于帮自己

9、@老子恨贪官: 不想让老百姓活了,不如真炸他一把。
10、@秀才江湖2012: 网友请打开链接,你会和我一样震惊的!一个“死囚”的泣控:我在公安机关时的所有口供都是办案人员以严刑吊打、诱骗等手段的情况下形成的,而办人员口口声声辩称说他们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对我刑讯逼供的整个过程如下----http://t.cn/zWKLHfL

11、@秀才江湖2012: 中学语文老师教《白毛女》,给我洗脑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如果我再遇到这位老师,我想问:把一个小伙子关进冤狱中生不如死11年,这是新社会还是旧社会?这是把人变成鬼,还是把鬼变成人?

12、//@福建阿正:法制国家?

13、||法克鱿兲朝: 你还是这么执迷不悟的相信这是个法制社会?你这十几年完全是徒劳而废''请采取暴力措施''

14、合金-黑猫2: 办错案不可耻,知错不改才是当官之耻。//

15、@放馬過来-風之涙痕:奇冤!@___肆墨: 扩,伟大的社会主义//@新绍兴师爷: 奇迹! (今天 18:54)

16、品牌梦想: 暗无天日! (今天 18:17)

17、唻哈儿: 咿?福清?!不出门了

18、寒夜呓语权: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冤狱累兴,后果自负!//

19、黄振国转播: 希望大家人肉一下下,但我在想,到了某某某位领导那里就会说“到此为止吧,立即停止一切调查。"因为再查下去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哗哗哗全部倒。估计那就没当官的了,群龙无首,乱了。。。。。。.

20、秋转播: 现在中国奇闻怪事还真多,||

星期一, 七月 23, 2012

转:吴华英纪念“7.23”周年,质问牛纪刚督案下纪委爆炸案“奇迹”

                                   (图:2012年7月23日,动车一周年纪念日)

(2012-7-23)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温州动车事件的周年祭,这个从日、德偷师而成的社会主义特色的现代化交通工具,除成就了铁道部长、铁道部总工程师等人天文数字的巨贪“奇迹”外,还实现了事故后仅仅20多个小时就停止搜救、淹埋火车厢的速度“奇迹”。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奇迹”遍及各行各业,尤其在司法机关更是从不缺乏“奇迹”的制造。

        2001年“6.24纪委爆炸案”在查明无证据证明王小刚是电雷管提供者的情况下,制造了爆炸案没有电雷管来源照样抓人的“奇迹”,并创造了十一年不能审结的“奇迹”!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在十一年的艰难伸冤中,对这一类“奇迹”最有刻骨铭心的认识。为此,吴华英与所有不敢忘却“7.23”人祸的人们一样,于今日纪念这不堪回首的一周年。同时,质问当初督办纪委爆炸案并“成功告破”的、现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纪委爆炸案告破的“奇迹”不就是等于人没了心脏可以活、车没了发动机可以照样开?

      一年前,发生在涌温线的“7.23”动车人祸在社会各界正义和良知的关注下,小悦悦在重新开始搜救后获得了重生,创造了突破人祸的生命奇迹!十一年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脱离了独立公正司法的轨道,吴昌龙、陈科云等蒙冤者需要更多正义和良知的关注,让牛厅长把持的铁幕司法瓦解,创造冤案得到纠正的奇迹!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2/07/723.html



                               (图:2004年福州中院判决王小刚无罪释放证书)

6.24水淹福清城 7.21水漫帝都(图)

        7月21日,北京大暴雨,水漫帝都!

      6月24日,福建福清大暴雨,水淹福清城。

     天怒人怨的福清2012年6.24,是天意?还是巧合? 十一年前后的6月24日,同是星期天,同是暴雨,相关联的两起大冤案。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爆炸死了一人!随后,吴昌龙等6人成了爆炸案的替罪羊!2012年6月24日,无罪的吴昌龙被关闽(福建)看守所十一年不放!

                                                 (图:7.21水漫北京城  来自网络图片)

                                 (图:吴昌龙家中的“天怒人怨”6.24水淹福清城)

(图:2012年6月24日吴昌龙的妈妈、姐姐在家楼上抗议)
(图:2012年6月24日,吴昌龙家所在福清清展花园窗外的雨景)
(图:2012.6.24福清清展花园内水没轿车顶)
(图:2012.6.24暴雨,福清清展花园小区内围墙被洪水冲垮)

星期五, 七月 20, 2012

2012年7月吴昌龙妈妈又收到福建省委信访告知单(图)

今天,无罪被关福建看守所十一年不决不放的福建“列囚”吴昌龙的妈妈,收到了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闽信告知信字{2012}287号信访一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你来信反映“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要求依法释放吴昌龙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福建省政府的回复,让吴昌龙的妈妈更悲伤,如果没有法外因素的干扰,法院有依法独立审判权,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的福建省高院,早在2005年就直接宣判吴昌龙等人无罪了。 此案历经十一年,六次庭审,一次发回重审,两次死缓判决。去年4月26日二审开庭,而今又一年两个多月过去了,无罪的吴昌龙仍被关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释放!

   今年初一,吴昌龙的家人到省城福州给孙春兰书记等福建省委领导拜年,呼吁福建当局不要漠视无罪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十一年之实。不久,福州国保上门转告:孙书记很重视“福清纪委爆炸案”,让吴昌龙的家人耐心等待。
        2012年4月26日,二审开庭整整一年,悲愤难奈的吴昌龙妈妈又到北京上访,她向中央乃至福建省委等十位领导,邮寄了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十一年拖压不终审结案、依法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和清白!》。文章链接: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6/freewuchanglong/45_1.shtml
        6月1日,福建省党代会前,有过几次明确无罪督查意见的省高院领导奉命约谈,一再要求冤属提供有价值的真凶线索,只有证明吴昌龙和陈科云等无罪的证据,才有利于解决问题……。

     蒙深冤的我们万分感慨:“福清纪委爆炸案”被拖压了十年不决不放之际,却要我们自证没罪的证据,岂不荒唐可笑?十一年前“密捕”吴昌龙时,都没搞清楚吴有罪无罪,就随意把人给“失踪”了?

        从省高院的约谈,让我们从中明白了孙书记的重视原来另有深意。  司法为虎作伥,福建省高院何以至此?该案20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转最高法院要求督办,最高法院当年专门给福建省高院发文,提出具体办案原则和要求,六年过去了,案件拖压依旧,如此瞒上压下,是对人大监督权的挑战和对抗!

      有权就有责。如今,我们只希望福建最高领导孙春兰书记,面对这起旷日持久的大冤案,当责无旁贷,请你摸摸自己的良心,“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了,怎么办? 2012年7月19日

上次收到福建省委省政府告知单: http://freewuchanglong.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25.html

星期四, 七月 19, 2012

标题: 公 安 指 挥 法 官   应 休 矣 !

       此贴于2005年惊现网络,无意间被我们看到,并敏感地收藏。文章一语击中当下司法腐败的要害,权大于法。该文以“福清纪委爆炸案”作为案例,剖析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存在严重不公等问题。

       记录也是一种力量!虽不知这位先生是谁,但,我们心存感激,感谢你,在此茫茫冤海中,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们不幸运遭遇记上一笔。

       此前,“福清纪委爆炸案”也曾得到过许多社会良知之士的声援和关注,如那起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的网友(其案中案即“福清纪委爆炸案”),还有许多在幕后、网络上默默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网友们,谢谢你们!

          蒙冤深深的我们,衷心地希望,更多的公民们来关注这起十一年拖压不决不放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


                                                                                            2012年7月19日 ~~~~~~~~~~~~~~~~~~~~~~~~~~~~~~~~~~~~~~~~~~~~~~~~~~~~~~~~~~~~~~~~~~~~~~~~~~

(图: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督办者福建省公安厅厅长、调任福州市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牛纪刚)

       中 共 十 七 大 舉 行 前 夕 , 海 外 傳 媒 的 焦 點 都 集 中 在 鐵 幕 後 的 人 事 鬥 爭 , 對 這 次 會 議 在 政 治 體 制 改 革 所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甚 少 着 墨 。 這 種 狀 況 固 然 是 基 於 對 胡 錦 濤 、 溫 家 寶 推 動 政 改 誠 意 及 能 力 的 質 疑 , 但 因 此 舉手 投 降 , 讓 胡 、 溫 在 政 改 方 面 感 受 不 到 壓 力 或 支 持 , 豈 不 留 下 遺 憾 ?


      首 席 法 官 向 警 察 頭 子 述 職


     筆者 兩 年 前 曾 撰 文 , 呼 籲 胡 溫 廢 除 政 法 委 ( 政 治 法 律 委 員 會 ) , 以 展 現 落 實 以 法 治 國的 誠 意 。 兩 年 來 , 政 法 委 繼 續 存 在 , 而 且 權 勢 越 來 越 大 。 內 地 31 個 省 分 中 , 集 省( 市 ) 委 常 委 、 政 法 委 書 記 、 公 安 廳 長 ( 局 長 ) 於 一 人 的 有 12 個 , 包 括 上 海 、 重慶 、 寧 夏 、 貴 州 、 雲 南 、 浙 江 、 山 西 、 安 徽 、 陝 西 、 湖 南 、 福 建 、 吉 林 , 在 市 級 、縣 級 , 這 種 兼 職 情 況 更 為 普 遍 。


       政 法 委 是 中 共 的 辦 事 機 構 , 但 有 權 指 揮 公 (公 安 部 門 ) 、 檢 ( 檢 察 院 ) 、 法 ( 法 院 ) 、 司 ( 管 理 監 獄 、 律 師 的 司 法 局 ) , 造 成公 安 廳 長 ( 局 長 ) 可 指 揮 檢 察 官 、 法 官 的 格 局 。 身 兼 中 央 政 法 委 副 書 記 的 公 安 部 長周 永 康 , 到 最 高 法 院 視 察 時 , 最 高 法 院 院 長 蕭 揚 須 向 他 彙 報 工 作 , 鬧 出 中 國 首 席 大法 官 要 向 警 察 頭 子 述 職 的 荒 唐 事 。

        近 日 受 到 內 地 網 民 關 注 的 福 建 省 福 清 市 紀委 爆 炸 案 , 更 凸 顯 政 法 委 的 違 法 本 質 。 公 安 為 求 破 案 , 對 受 誣 告 的 陳 科 雲 等 人 嚴 刑迫 供 , 身 兼 政 法 委 書 記 的 公 安 局 長 , 還 下 令 司 法 局 長 要 被 告 的 律 師 「 識 相 」 、 要 檢察 官 起 訴 、 不 准 二 審 法 官 翻 案 。 此 宗 冤 案 曾 被 海 內 外 傳 媒 報 道 , 但 在 政 法 委 的 壓 制 下 , 迄 今 無 法 昭 雪 , 真 兇 則 逍 遙 法 外 。

 讓 羅 幹 做 最 後 政 法 委 書 記

在中 共 十 七 大 舉 行 之 際 , 筆 者 重 提 廢 除 政 法 委 的 話 題 , 正 是 期 望 胡 、 溫 藉 調 整 高 層 人事 之 機 , 履 行 以 法 治 國 的 承 諾 。 現 任 中 央 政 法 委 書 記 羅 幹 , 今 年 已 經 72 歲 , 在 下月 的 十 七 大 卸 任 已 無 疑 問 。 如 果 能 讓 羅 幹 成 為 最 後 一 任 政 法 委 書 記 , 讓 政 法 委 自 此從 中 國 政 壇 消 失 , 不 啻 是 胡 溫 對 中 國 法 治 的 一 大 貢 獻 。



                                                     電 郵 : China@appledaily.com



                                                               此帖于2005年出现在网络

星期一, 七月 16, 2012

自由昌龙:1252名签名名单和喷绘图(图)

                             自由昌龙:1252名网友签名喷绘图/福清纪委爆炸案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7月16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7/201207160013.shtml

《征集签名: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签名名单链接: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3/freewuchanglong/1_1.shtml

           我们是“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今年3月21日,蒙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在网络上发起呼吁“释放吴昌龙”的征集签名,目前已有国内外1252位签名的网友,支持我们一家人的呼吁。,今天,借此平台,向关注和支持我们一家诉求法律正义的各位网友,致以衷心的感谢!是你们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坚持至今!
        十一年来,我们穷尽一切法律途径,依然无法为无罪的吴昌龙洗冤。 蒙冤深深的我们一家人,期待国内外网友、关注司法公正、关注佘祥林案、聂树斌案、李庄案、福建三网民案、希望终结冤案的网友和社会良知之士,敬请关注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 这起全国人大监督六年无果的惊天大冤案,把无罪的吴昌龙关在福建省看守所十一年不终审结案,也不依法放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多年来,我们在网络播洒“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情,却遭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的大量删贴。此次网上征集签名信息虽屡被删除或封锁,但阻止不了正义的发声,仍有千名网友签名支持。 此次网上签名,有热心网友在推动过程,却遭到来自省厅国保打招呼,也有被恐吓、被威胁。年初,网络时评员“江湖秀才”准备到吴昌龙家探访,刚到福清动车南站,就被当地国保神速带走;角马李宇到了福州也被国保警告,不许见吴昌龙的家人,后来到了厦门还“失踪”了一些日子,想必“失踪”的日子里,李宇又遭软硬兼施的威胁;在福州的北京陈永苗也接到福建国保电话,不准见吴昌龙的家人;新浪网友“猴精转世”也被警告不要与吴昌龙的家人来往;网友林力也被恐吓;……。

      造假者与参与者,你们在害怕什么?以至于拚命地到处扑火,只要发现有关注此案的火苗,它们就千方百计地掐灭。 是假难成真!世界上最强大的权力,它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这起十一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如何,福建当局心里很清楚。遗憾的是,有人为了面子和所谓的官场稳定,不惜一再牺牲法治,把无罪的人关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不理不睬。我们真诚地奉劝执法者,压案从根本上改变不了本案的冤情真相,压案也压不过进步中的法治,背着包袱前行,只能越背越重。只有拿出勇气,彻底纠错,释放无辜,才能获得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尊重。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


                                                                                      2012.7.15 《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



博客链接:http://freewuchanglong.blogspot.com/

博讯博客:http://blog.boxun.com/hero/freewuchanglong/

签名邮箱:freewuchanglong@gmail.com    yuangan11@gmail.com
        谢谢!期待着持续关注“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替罪羊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11年不放的不堪司法命运,十一年沉冤,它在拷问居庙堂者的良知,人权、法律、天理何在?!


                                   征集签名: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

          十一年前(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人,此人为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该案由当时的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此人后来因涉黑遭重判)。专案组突击办案,不去调查爆炸黑幕,放弃有关真凶线索,却把我弟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

         吴昌龙被“失踪”一百多天,在这段时间,遭受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我弟时年27岁,在家里父慈母爱;突遭人祸,百口莫辩,三次自杀未遂。此中悲愤,有书为证(详见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

          此案侦办及审理过程中,曾出现过爆破鉴定专家被拘留、辩护律师被传唤、律师要求追查打传呼者信息及举报案情的匿名电话等重要线索被废弃、一审判决书中提及的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在三网民案审理过程中,林洪楠律师还因此案“泄密”被停止执业等荒谬事件。自我弟身陷冤狱,我们全家的生活从此改变。
          十一年了,我父母从黑发壮年等到满头白发;父亲强忍悲痛打散工帮我养育幼女,母亲独力照顾两代人的家庭。我不得不放弃家庭和职业,踏上为弟伸冤的漫漫长路。至2001年起,我不知多少次地奔波于福清到福州,福州到北京的旅途;我跑遍了地市省级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访办。我冒着被车撞死的风险,四十多次拦下福建省委领导轿车,面呈状件。这期间,卢展工书记接诉状多达25次。他本人已经有过三次批示”……
        十一年里,我向各信访部门及相关领导邮呈状件足以等身,换来的结果却是被四次拘留、一次判刑一年。而我清白无辜的弟弟,已经在看守所里从27岁的青年等到了37岁的中年。

       我们也了解到,在公检法部门,并非所有人都泯灭了良知。对于福州中院一审做出的吴昌龙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中国驻日王毅大使为回应我妹为弟弟的呼吁,也有过几次批示。全国人大在2006年,曾将“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还有(2006)169号行文。问题在于,那股践踏法律的黑恶势力太大,以至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导致该案在去年福建省高院二审之后,至今久拖不决。
       十一年了,我亲爱的弟弟依然被活埋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青春成灰,心如死灰!每念及此,我们全家老少三代,悲痛欲绝,只能泣血祈祷,愿天上的父赐予他光明,让他能熬到沉冤昭雪骨肉团圆的一天。各位网友,我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也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姐姐。十一年来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也放弃了我能放弃的一切,我跑遍了所有我能够进入的部门,也跪求了所有我能见到的官员。但是,我太渺小了,我无论如何救不出我那无助的、无辜的弟弟。万难之下,我只能恳求你们,请在这封信里签下你们的名字,用无数公民的真名实姓凝聚成护法维权的最强音:立即释放无辜公民吴昌龙!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拜谢

                                                                                      2012年3月21日

《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博客链接:http://freewuchangl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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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名单每天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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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IANA RACE 香港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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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星体 IT 浙江

刘 伟 湖南 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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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政 加利佛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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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峰 河北 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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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勇 广东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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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东 浙江 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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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跃 河北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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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海 哈尔滨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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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默 安徽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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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涛 广东 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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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军 山东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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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义 辽宁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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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元 福建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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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毕 贵州 自由法学者

易 卫 河北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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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周 安徽 学生

王凤龙 辽宁 公民

横 笛 山东 学生

张 龚 山东 律师 

张 新 福建 公民

吴昌龙 浙江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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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攀 北京 独立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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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玲 广东 平面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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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 芳 广州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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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undahti Roy 美国 作家 

鄭彩鳳 廣東 廣告人

阮 吉 悉尼 研究者

张 瑞 悉尼 画家

钱 明 甘肃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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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 吉隆坡 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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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海 湖南 公民

刘 军 河北 公民

王 龙 江西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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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发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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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伟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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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林强 上海 访民

陆 行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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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喜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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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贡丞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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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芳 上海 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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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隶 上海 访民

徐将根 上海 访民

王金球 上海 访民

李士娟 上海 访民

孙彩琥 上海 访民

毛恒凤 上海 访民

徐有句 安徽 公民

李学惠 北京 公民

李任科 贵州 人权捍卫者

欧阳子风 北京 公民

繁 慧 福建 公民

张 冰 四川 公民

陈新建 北京 公民

任跃平 四川 公民

吴一明 陕西 公民

王 瑾 美国 工程师

潘木康 深圳 公民

李茂林 山西 公民

李 龙 山东 学生

杨 亮 河南 公民

杨 栋 广东 公民

胡钢卉 浙江 学生

高 明 澳大利亚 技工

卞建军 江苏 公民

滕方龙 湖北 公民

范景南 福建 公民

曾明英 福建 公民

林惠珍 福建 公民

张继明 福建 公民

周瑞金 福建 公民

周凤珠 福建 公民

陈花裕 福建 公民

张淑贞 福建 公民

袁雪成 江苏 教师

宋 扬 江苏 工程师

王明喜 天津 海员

何亚永 上海 公民

赵开生 广东 律师

周思宇 北京 律师

罗 鹏 四川 工程师

吴 野 上海 文案策划

刘 明 山东 教师

刘晚霞 甘肃 公民

程志勇 江西 学生

杨 光 浙江 管理

徐德志 广东 公民

王志华 上海 公民

刘努师 广东 医疗

张天奇 广东 学生

李银华 江苏 公民

王凯 四川 公民

张 明 山东 公民

吕朝旭 深圳 公民

吴春明 福建 公民

凌烁驰 广东 IT

周禄宝 浙江 时评人

文 瀚 山西 法律工作者

童朝平 北京 律师

王 涛 陕西 公民

张宇新 辽宁 公民

胡章李 广东 软件工程师

杨 静 河南 编辑

无 嗔 山东 公民

李志军 广东 IT

何 军 陕西 工程师

李辉玲 浙江 公民

陈诗辉 江西 公民

赵 华 湖北 教师

jack lin 浙江 IT

张振军 河南 公民

周明惠 江苏 护士 

李维富 浙江 公民

陈 醉 广东 公民

桑小米 江苏 学生

白东皓 新疆 学生

张祥海 江西 教育 

吴 强 四川 IT

吴玉仁 北京 艺术家

周佳胜 安徽 公民

伍顶方 浙江 软件工程师

王红兵 广东 企划 

吴建农 湖南 公民

欧伟鹏 福建 互联网

陈华明 浙江 保险

蔡海涛 广东 工程师

宋智慧 河南 公民

邹成民 陕西 公民

林浩仁 广东 公民

候美花 江西 公民

杨晓丽 江西 公民

张 成 辽宁 公民

崔 云 广东 工程师

宋 琳 山东 退休 

朱光耀 广东 公民

康 军 陕西 公民

章 立 四川 公民

王振营 山东 公民

李 伟 浙江 公民

丁一直 江西 公民

陈富荣 湖南 公民

万吉庆 山东 学生

林艺豪 福建 学生

刘晨风 广州 教师

陈 真 浙江 教师

马老六 中国 公民

赵 伟 广东 商人

杨 剑 广东 商人

李俊法 广东 学生

余 浩 浙江 公司主管

陈 涛 内蒙 保安

鄢定明 江西 公民

赵俊杰 河南 公民

潘 潘 山东 医生

李虹锐 山东 学生

袁 伟 安徽 外贸

戴永常 安徽 工程师

胡 伟 浙江 公民

李吉祥 江苏 学生

陈 龙 山东 地产

张 琦 深圳 国企

曾晓江 湖南 公民

黄桂祥 贵州 公务员

拉玛西亚 西班牙 公民

中华鲟 浙江 员工

赵 耀 北京 编辑 

张 浩 大连 公民

王 刚 湖北 公民

王城楼 河北 公民

吴辰波 河北 公民

郭于华 北京 教授

任嘉祥 北京 公民

刘一鸣    公民

才旺明 上海 公民

顾承洪 上海 公民

费国寿 上海 公民

陈载忠 上海 公民

吴慧群 上海 公民

石 萍 上海 公民

俞忠欢 上海 公民

孙令珍 上海 公民

王美莉 上海 公民

周玉珍 上海 公民

徐金妹 上海 公民

张平珠 上海 公民

张 辛 上海 公民

徐 妹 上海 公民

颜光英 上海 公民

郑培培 上海 公民

魏 勤 上海 公民

王旺肖 上海 公民

端木家寿 上海 公民

周妙如 上海 公民

严美英 上海 公民

沈玉青 上海 公民

解凌珂 上海 公民

郑建明 上海 公民

高月清 上海 公民

李卫青 上海 公民

吴孟伟 上海 公民

刘海林 上海 公民

徐 玮 上海 公民

赵学鸣 上海 公民

魏钗蓉 上海 公民

陈春芳 上海 公民

徐顺福 上海 公民

王民钓 上海 公民

李兰贞 上海 公民

秦庆森 上海 公民

施亚萍 上海 公民

刘培裕 上海 公民

奚仁娣 上海 公民

戴永常 无锡 工程师

燕旺利 湖南 律师

吕 阳 广东 公民

沈兆华 上海 公民

邓 威    学生

胡 佳 北京 公民

金泽林 福建 公民

江 峥 福建 公民

谢 莉 四川 公民

保 仨 云南 广电

黄祥仁 广西 公民

范楹柱 北京 网络

李 勇 山西 公民

吴生兴 江苏 工程师

赵 杰 山东 理财师

张建东 江苏 司机

王 鹏 北京 网站

胡 勇 广东 技工

周仲华 浙江 公民

李 英 湖南 公民

楊 暘 廣東 企業職員

方书盛 湖南 公民

金铭剑 陕西 公民

朱冬平 上海 公民

李坤林 广州 公民

汪晓平 浙江 公民

徐德龙 广西 公民

刘世聪 广东 学生

李 上 广东 公民

顾成龙 乌鲁木齐 公民

李磊鑫 湖南 公民

吴泽恒 广东 教师

顾艳玲 湖南 公民

海 杰 上海 教师

霓 裳 广东 公民

周治国 安徽 教师

紫玉兰 广东 公民

琅 文 广东 公民

王 莹 云南 公民

纪德雄 河北 公民

付 攀 山东 军人

胡永胜 江西 公民

刘 庆 江苏 律师

戚 伟 上海 金融 

李 铮 山西 公民

汪 鸿 四川 公民

冯亚芬 辽宁 公民

冰 凌 湖北 公民

西门狼 北京 媒体人

李 慧 江苏 公民

王传忠 福建 公民

陈 丽 甘肃 公民

潘随信 浙江 公民

夏 楚 香港 学生

吴伟杰 福建 学生

王英武 广东 公民

唐 龙 四川 公民

Ckwitch 深圳 管理 

吴乙星 广东 经商 

胥小华 四川 公民

马东良 北京 媒体人

孟祥璞 山东 公民

王小波 江苏 公民

刘 璋 安徽 公民

陈 杰 新疆 公民

李 力 湖北 医生 

张森刚 四川 公民

李小玲 广东 公民

董玉国 辽宁 公民

路一鸣 湖北 学生

力 方 湖北 公民

陈晓刚 重庆 教师

冯永明 河南 IT

周 志 河南 公民

沈建林 海南 销售主管

张小丹 山西 公民

彩 路 北京 公民

韩 蔚 天津 公民

陈康为 海南 学生

康乃馨 山东 公民

庄 威 上海 公民

王 松 四川 传媒

李俊遥 湖南 公民

李 杰 新疆 技工

岑小三 安徽 公民

刘晓涛 陕西 公民

黄剑榆 山西 大学生

刘 羿 湖南 公民

李 栋 内蒙古 IT 

倪 明 辽宁 公民

莫小小 广东 公民

王静庵 江苏 IT

汪飞扬 浙江 公民

刘国方 江苏 工程师

李 维 甘肃 司机

陈治国 湖北 公民

心 涵 四川 媒体人

王俊泽 福建 媒体

陈 刚 贵州 公民

胡 明 湖北 教师

廖炜欣 四川 学生

祁子剑 陕西 管理

陈文辉 湖南 公民

张 涛 天津 公民

吴云钦 福建 公民

黄春明 广东 公民

杨小恒 辽宁 公民

余丹枫 香港 公务员

赵崇吉 四川 设计 

王振华 无锡 公民

徐 武 湖北 被精神病

胡林林 江苏 公民

周 伟 浙江 公民

林建斌 湖南 公民

林建兴 湖南 公民

黄 龙 四川 公民

王晓鹏 上海 IT

陈伟华 旅日华侨 冤民联盟

吴华玉 旅日华侨 冤民联盟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冤民联盟

何 燕 澳洲 冤民同盟

黄 涛 福建 公司经理

王茄茄 上海 公民

陈文真 福建 学生

万涛柏 湖北 公民

刘凌峰 湖南 公民

魏功明 上海 工程师

胡 涛 湖北 公民

汪俊峰 广东 公民

陈言明 山东 公民

随 风 黑龙江 教师

周宝忱 辽宁 公民

林光旺 上海 公民

于伟军 浙江 公民

桂衍元 江西 公民

蔡永妙 浙江 公民

周 聪 山东 学生

梁 辰 重庆 广告

杨 康 广东 工程

师黄旭丹 江西 公民

周 怡 江苏 公民

陈小平 广东 公民

赵景洲 黑龙江 冤民

廖 诚 黑龙江 公民

王士祥 安徽 公民

徐翊民 吉林 公民

姚立法 湖北 中国选举观察家

冯 玲 湖北 公民

沈良庆 安徽 异议人士

沈建明 杭州 公民

陈惠娟 哈尔滨 公民

陈兆兴 福建 公民

林后勤 福建 公民

胡 军 河北 公民

缪 超 福建 学生

徐 奎 浙江 公民

王 贤 广东 公民

陈 飞 福建 公民

文立新 黑龙江 公民

韩德华 广东 IT

张集智 广西 公民

于 凡 浙江 离休干部

吴 广 江西 律师 

林政霞 福建 公民

邢 佳 北京 QA

刘玉涛 河南 律师

郑民国 福建 公民

孔维国 河南 公民

王 浩 河南 学生

王晓东 云南 公民

吴仁礼 四川 公民

郑晓烨 广东 老师

何 飞 浙江 公民 

尤旦旦 山东 公民

张 顶 加拿大 学生

林恒书 北京 公民

何昌兵 福建 公民

叶英林 山东 公民

潘春辉 福建 访民 

黄 萍 福建 访民.

李宝英 福建 访民

林忠玉 福建 访民

伊金妹 福建 访民

李土官 福建 访民

毛秀贞 福建 访民

肖定平 福建 访民

曾金城 福建 访民

徐丽珍 福建 访民

肖礼锋 福建 访民

刘木英 福建 访民

林金顺 福建 访民

肖丽珍 福建 访民

林桂英 福建 访民

毛文庆 福建 访民

林凤英 福建 访民

肖宏健 福建 访民

李金玉 福建 访民

卢依金 福建 访民

赵红武 福建 访民

毛尖先 福建 访民

杨兰英 福建 访民

洪华来 福建 访民

林瑞钦 福建 访民

潘坛平 福建 访民

肖锦雅 福建 访民

曾立德 福建 访民

曾依金 福建 访民

肖锦玉 福建 访民

李 城 福建 访民

曾玉妹 福建 访民

曾金妹 福建 访民

肖鸿生 福建 访民

林世烜 福建 访民

陈重初 福建 访民

程增英 福建 访民

肖林红 福建 访民

翁金木 福建 访民

殷龙龙 北京 诗人

莫之许 北京 学者

李秋伟 吉林 公民

刘 波 广东 公民

李 健 新疆 公民

张一静 湖南 公民

孙明仪 福建 公民

张华梁 福建 公民

黄洁薇 福建 公民

张爱京 福建 公民

张秀云 福建 公民

王德珍 福建 公民

陈春华 福建 公民

翁守琴 福建 公民

陈 龙 福建 公民 .

林建新 福建 公民

卢增金 福建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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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芳 上海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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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培培 上海 公民

陈 炜 福建 公民

罗修云 湖南 写手

王 瑜 湖北 公民

马春生 山西 公民

向 剑 北京 公民

李阿达 山西 武术家 

曾道人 福建 公民

冯宝恒 河北 医生

张恒银 辽宁 公民

张火明 北京 IT工程师

沈兆华 上海 公民

李晓东 山西 教师

朱辉杰 重庆 学生

吕耿松 浙江 维权

陈 菁 北京 网络编辑

王阳明 广东 公民

李静璇 福建 公民

周乃瑛 湖南 退休

王 劲 重庆 公民

王 博 四川 公民

解发有 浙江 公民律师

唐金木 江苏 摆摊被公安

曹保方 重庆 自由职业

Gezhang 美国 公民

吴耿逢 广东 学生

张 栋 山东 广告公司

丁红芬 江苏 公民

王丽云 河南 公民

刁近平 台湾 公民

朱康恩 江西 公民

梁玉来 上海 软件工程

师立 丽 北京 公民

曾 旭 浙江 公民

刘 基 山东 医生

唐丹鸿 以色列 写作者

卓 然 福建 学生

田 兰 北京 律师

张柏柯 安徽 教师

甄晨光 北京 销售

陈圣雄 南非 商人

李 悠 北京 自由职业

宋志刚 河北 公务员

林泽栋 福建 学生

张 涛 北京 培训

游 贵 江西 公民

藤 彪 北京 律师

王 冰 河南 异议人士

彭振河 吉林 公民

张建军 浙江 公民

许子默 福建 公民

陈书伟 广东 公民

阿力江 新疆 公民

安中俭 河北 公民

耀公正 天津 公民

晏奇恩 广西 公民

林小平 浙江 公民

陈金晖 美国 教育

任 波 深圳 公民

张嘉炜 上海 学生

陈 羽 江苏 公民

张鉴磊 北京 公民

邱亚利 湖南 公民

张小亮 福建 学生

宋梅文 山东 公民

张晓云 江苏 公民

廖小伟 陕西 公民

庄 竞 江苏 导游

吴华祥 江西 工程师

黄建昆 香港 大学生

王宏德 江西 公民

章月英 安徽 公民

康 琼 四川 公民

王丽丽 甘肃 公民

刘 斌 四川 公民

王雅莉 广东 公民

刘瀚微 江苏 公民

魏 勤 上海 公民

刘 锐 广东 公民

冉文波 贵州 残疾人

林 峰 福建 公民

吴 斌 浙江 作家

吴妃瑜 广东 教师

张俊杰 广西 公民

吴 瞳 澳门 教师

夏先进 江西 公民

杜 钊 新疆 公民

田仁华 重庆 公民

叶建新 福建 公民

陈治国 湖北 公民

秋 吟 广东 公民

梁光路 上海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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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过 广东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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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默 湖北 公民

刘 羿 湖南 公民

黄卫东 福建 金融

李文罡 内蒙古 公民

雨 蝶 北京 公民

林碧英 福建 公民

方先习 广东 公民

胡志超 广东 公民

朱远征 江苏 公民

沈可乐 吉林 公民

周润东 浙江 公民

秦泽华 陕西 学生

陈依依 湖北 学生

崔开春 江苏 公民

王枝大 福建 公民

王正道 美国 教师

王文华 山东 公民

李云龙 云南 公民

张 梅 安徽 公民

吴 昌 香港 学生

郭 明 河南 公民

吴宏忠 北京 公民

田维权 贵州 公民

云飞扬 广东 公民

刘宏伟 吉林 公民

胡乔洲 四川 公民

杨根永 江苏 公民

朱小伟 福建 公民



此签名文档于2012年7月1日已更新,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252人签名。



另:第一次制作的问卷星签名网页,于愚人节被彻底删除了,很抱歉地告诉各位支持释放无罪吴昌龙呼吁的网友们签名,由于没有及时处理,里面95位名单也随之消失,这是刚刚制作出来新的签名网页,敬请支持我们全家呼吁的网友,移步到此签名:http://url.cn/0EJ6Sc

秀才江湖新浪微博(图)

@秀才江湖2012 : @吴华英2 11年来为胞弟冤案南北奔波,车票如山,这些票据如果给公检法枉法者烧冥纸,够烧几年了!我为这位伟大的姐姐吴华英感动!弟弟蹲冤狱,她奔走呼告,整整十一年如一日,放弃了婚姻,放弃了青春。这一切都是谁害的?好好一个完整的家庭!好好一个女子!好好一个青年!都被你们毁了!造孽啊!!

1、//@袁裕来律师:弟弟蹲冤狱,她奔走呼告,整整十一年如一日,放弃了婚姻,放弃了青春。

 2、@作家天佑-:这个姐姐太伟大了

 3、哥叫花大胡子:老天为什么总是不开眼呢

4、@有叶难隐:太让人无语!请@袁裕来律师 @斯伟江@陈有西 @张培鸿 等律师转发下,看看圈内有没有律师能为他提供帮助。谢谢!

/ 5、@经典患者7: 这份坚持,真的很感动。/

/ 6、://@莫志龙: 11年,真不容易!

7、@中华律士:为何每天都有这么多震撼//

8、@秀才江湖2012:希望在2012年中秋节,吴昌龙、吴华英姐弟可以团圆!希望枉法者也尝尝骨肉分离、肝肠寸断的痛苦!
9、yoyoyang夏天:伟大的姐姐,支持你

10、@代理大法师:十一年?天朝司法太伟大

11、黄豆畅想曲:只看到堆积如山的无奈//

12、深山野民:【苦呀】生活、爱情,幸福都被搭上了。这姐姐心中有大义,却毁了自己的幸福。即敬且叹!!//

13、@神仙不神不是神:六月不飘雪•••

14、小小西柚: 不管真假,这个姐姐很了不起,姐弟亲深!//

15、.北极桥9: //@吴华英2:侦办人员说我弟弟吴昌龙送炸药到纪委的2001年6月23日晚上,吴昌龙和家人都在一起清理台风袭进屋内的雨水,一步都没离开过,那天晚上,福清市刮起有史以来最大的飞燕台风,街上无法行人。@谁占用我名儿了: 造孽

16、双碑右岸: 无救济毁人生!

17、汉流浪: 为了那颗未死的心!

18、.我不是大脸妹: //@蛋蛋-leef://@吴华英2: 吴昌龙只是一个聘用司机,性格温和,精神也没病,他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跟纪委没有仇怨,怎么可能去炸纪委?

19、文火白粥--小五: 值得尊敬的人,谁来偿还这些债呢?//

20、@海口老徐: 最悲情姐姐 。

21、悠游世间的双鱼: 又见省厅督办!

22、真赞巴拉: 很不是滋味。

23、 //@松岛饭饭君:把老子逼急了,老子真的要变蜘蛛侠了!

24、浪花礼赞: 瞎子都知道中国社会、中国政府无法无天//

25、小南瓜918: 虽然这种事很多,但不能麻木,所以还是要转。//

26、 //@爱头008: 回复@实名举报求依法办案:崇祯无力回天.这种制度是没有自我纠错体制和自我痊愈能力的体制,而且是容易得绝症的制度.身体一旦染病,纵然大脑想修复身体,也是无力回天,眼睁睁的看着肌体腐烂.

27、一地jb1: 你应该明白,问题不是吴昌龙是否炸过,而是说你炸了你就炸了,没炸也炸了。说你没炸你就没炸,炸了也没炸。 //@吴华英2:吴昌龙只是一个聘用司机,性格温和,精神也没病,他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跟纪委没有仇怨,怎么可能去炸纪委?@一地jb1: (今天 12:46)

28、//@加州招待所暂住:上面那张图,可以获普利策新闻照片奖

29、汪较瘦很瘦: 我觉得直接用那些钱去贿赂,直接了当。。//

30、高长平: 不仅是律师帮助,社会应该承担责任。//

31、苟全性命于乱世-: 中国的冤案古今中外难有望其项背者。。。//

32、三个氧原子: 她相信法律么?她还能相信法律么?……//

33、愣愣地守法_涂毕声: 唉,可怜的福建老乡!前些年听一个老律师说过这个案子有冤情,但至今不知道其真相。

34、xianlexianle: 什么世道啊//

35、The_End1986: 掩盖了事实真相

36、@莫志龙: 11年,真不容易

37、lily_李儿: 以前从不看新闻联播,自从开始微博每天必看新闻联播,否则木法活下去了 //

38、@虞大律师:一上微博,满眼冤案!

 39、端本投资: 有这等事!//

40、三可蟹社会: 毒菜不死,这种事大家都可能会碰到//

41、那天地一色的灰: 尴尬的伟大 //

42、荒野求生429: 11年在看守所~超期羁押11年?! (今天 12:18)

43、//@忧国忧民王敏竹: 大陆冤案纠错为什么这样难?//

 44、九鼎山人: 虽然为吴昌龙有这样的姐姐而高兴,但却高兴不起来,只觉得好冷好冷。//

45、禾禾的邮件: 伟大的姐姐!天理何在??

46、广炜Vincent: 能为你做的只有一转,祝平安//

47、就叫东子: 中国的司法体系。。坑了多少普通人,又保护了多少贪官污吏。。 //

48、@星云追随者:美国有一个类似的电影,真人真事的,很感动人的。

49、默然天涯Tadnal: 我觉得作为律师,不该只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甚至
背道义和正义,什么时候都不要违背真理至上!

50、Lucyei: 冤案太多,感觉律师们忙不过来.唉,悲哀//

51、海贼王易小眉: 这就是手足情深!感动!//

52、hester818: 太黑暗了,法律根本帮不了老百姓//

53、@勤奋的光芒: 我也会像这位姐姐一样保护我的家人!

 54、//@乡村教师许建萍: 中国有多少这样的自我牺牲者?

55、明利会更好: 伟大的姐姐,她是相信法律的正义,并不是对中国的法治抱有希望!中国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我替你悲哀,更觉得所有用政治操控法律的人恶心!总有一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56、//@愚-言:司法不独立,遍地是冤狱。//

57、很年青的老牛: 做为法律人,还能说什么?//

58、方寸书画社: 个人觉得不是伟大,是愚昧。11年,该杀多少枉法者!//

59、@林大1977: 十一年前习好像在福吧!

60、li五: 这就是他娘的法制国家!!!

61、lawyer_秦瑜: 可悲的法制社会,可悲的中国特色法制社会。

62、嚴微涼: 这种冤案,估计是一抓一大把~中国的法律,让人失望,原本胸怀大志的律师,一旦踏入这行,是否很快被同污化 (今天 11:52)

63、--田-英-杰--: 中国个人家庭的脆弱。

64、现实一点2: 和谐社会怎么没有申冤的地方。//

 65、ZhangWanhong1990: 在腐贱什么事情都能发生,他们何止冤枉平民百姓,还不尊重历史

66、猫有猫格: NND,破案率高就是这么出来的。

67、问道终南山: 看守所是监狱吗?把人关11年?//

 68、大黄最爱: 这样的案子可谓是堆积如山啊//

69、兔尾巴童童: 一声叹息!

70、e旅途: 这个政权该自省了。//

71、吴名_氏: 这种判冤案的比贪污的更可恶!

72、医律李洪军: 纳税人养了一群白眼狼。

73、i-沣: 不要总说居民不爱国,其实是心让那一撮人民恨透了

74、MissMissTiffany: 这种事情真的存在么?希望有人帮帮他们

75、派杰咨询-我们了解互联网政策: 冤假错案太多了,好律师不够用了,唉,怎么这么多专案组呀//

76、老桥007: 不是疑罪从无吗?言而无信。

77、-顾跃峰-: 姐弟情深,血浓于水祝福好人有好报

78、龙堂终--龙堂萝拉: 要搜的从速,估计“福清纪委爆炸案”马上就要成敏感词了

79、远走高飞一路闯天涯: 我们身边不缺这样的人,我们的文化中不缺这种精神,只是我们缺少一个集合。//

80、小小FUCK族: 司法的黑暗,那些天天放屁的领导们,难道你们就看不见么,还是你们就是瞎子

81、丁丁澜: 伟大的姐姐。我也曾有过一个弟弟,可是我不是一个好姐姐,我没有照顾好他

82、//@作业本N: 姐姐,希望你的弟弟冤案早日平反,大家能为她做点什么呢?

83、传说中的冬子: 有力量的人给予帮助吧!//

 84、@梁艳是我的妻子: 法律,中国法律,在领导权力面前,就是妇女的手纸。//

85、 //@秀才江湖2012: 狗官,有证据就判刑,没证据就放人!就这么简单!

86、@明发滨江新城社区: 某些时候法律是个玩具,谁当真谁倒霉。

87、: @才但猪妈 冤!看着心堵,强烈抗议!

88、//@愚-言:万恶的人治

89、//@有雨天自凉-七世: 暴政之下的黑暗写照..//

 90、喷嚏小姐梦缺缺_: 再不治则天下俱亡//

 91、孙龙元: 法治国家需要公众的-一致努力

92、不关云长: 窦娥再生却不见包拯还魂

 93、aa农夫a: 中国的司法简直是一砣屎!//

94、StanleyGao: 我该说什么,11年了还没有觉悟,杨佳白死了吗?

95、天下师: 秀才这几年来一直在持续关注和帮助,希望更多有资源的人给予支援!//

96、Zorro1949: 法律是治民的,不是治牠们的。一旦案子牵涉到官,十有八九是民倒霉

97、明发滨江新城社区: 这个问题,要问总理

98、: //@兴崛: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99、酱缸传奇:刚结束的全国信访工作大会,总结了工作,肯定了成绩,表彰了先进,一切健康发展。你说你的,他说他的。

100、严水源律师:中国太需要这种执着了!//

101、你知道我吗:当年慈禧还仁慈的叫手下公断了杨乃武小白菜案,现在的中国竟然根本不如大清,世界上有这么无耻的倒退的国家吗?//

102、candycfm:蹲冤獄真比死還難受,堅持下去,真相會破。轉發,希望有人能幫到她們。

103、善良的夏鱼:没判刑就一直关看守所吗?这算超期羁押或非法拘禁了吧 (今天 12:17)

104、 不死鸟ccb: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一.乱世都这样做的

105、@秀才江湖2012: 吴昌龙,你姐姐喊你回家吃月饼!她都喊了11年了,你听到了吗?枉法的狗官,你听到了吗?老百姓也在喊你们,但不是喊你们回家吃月饼,而是喊你们进牢房吃窝头!

106、午夜人未央万岁-永远支持你:我觉得真可悲,中国的法律竟是这样的没用。//

107、杭州客:南人之顽强与坚韧,就如最常见之榕树一般//

108、扬帆198041:信访制度害死人啊,建议司法独立,信访取消//

109、sammi的峰爷:民间的伟大往往充斥着辛酸和泪水。

110、//@Iam-VY: 。那个监狱都有冤死鬼,这就是中国特色啊。下面的图有个错别字 //@袁裕来律师:弟弟蹲冤狱,她奔走呼告,整整十一年如一日,放弃了婚姻,放弃了青春。